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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二十二年前收养一个刚出生的孩子,现在想和老婆离婚,孩子选择与妈妈一起生活,在财产分割上可以不给养子么。

海南省-海口市 婚姻家庭 2020-11-09 11:04:55
用户:186*****905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0-11-09 11:09:40

    你好,你夫妻二人共同财产中你的部分可以由你自己支配。

  • 回复于2020-11-09 11:10:15

    如果财产不是孩子个人的当然不用给。你们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你们夫妻两人共有的财产。孩子已经成年你可以不用承担任何法律义务了,相反孩子有赡养你的义务,还是你的子女。最好不要把关系搞僵了,没必要!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1人

    回复于2020-11-09 11:11:57

    你好,离婚仅涉及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的问题,不牵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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