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0年10月14日与广东翼快转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商铺转让服务合同,我交付服务费1688元,对方承诺店铺如未转让出去退还80%服务费。在此期间我多次要求对方提供转让进度及推广内容,对方均未能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直至2020年11月4日合同到期对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我申请广东翼快转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合同退款80%的服务费。对方以申请周期为由将时间推迟到2020年11月27号。27号对方退还30元,我与公司协商。他们说这个是最后的商议结果
广东省-广州市
合同纠纷
2020-11-27 11: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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