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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12月1日 2、目前情况:11月26日向负责人提出离职申请,已通知负责人,但负责人以公司离职规章制度为由,未配合我办理正常的离职手续。当时与公司签订的只是劳动协议,劳动协议中所说的离职制度与劳动合同法不符。协议中的离职制度是:每月1.2.3日提交申请,当月无责任问题、工作态度端正、月底最后一天办理正常离职。 3、个人诉求:能否按照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实习期的离职程序进行离职。

陕西省-西安市 劳动争议 2020-12-01 16:11:04
用户:187*****698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12-01 16:25:10

    您好,首先需要确定你们之前是劳动关系?你签订的是不是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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