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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今年五月领的结婚证,七月搬到男方的,九月22号举行的婚礼,我是二婚带着一个女孩,现在怀孕75天,男方让我滚,我就走了,我没有任何过错,领证前男方给了我六万六的彩礼,请问如果离婚的话,彩礼是不是要反还?返还多少?

山东省-济南市 其他 2020-12-05 20:57:42
用户:155*****697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0-12-05 21:00:13

    按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婚后在一起共同生活并且怀孕了。彩礼钱原则上是不需要退还的。

  • 回复于2020-12-05 21:00:31

    办理了结婚登记又共同生活的,一般不用返还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858人

    回复于2020-12-05 21:02:40

    可以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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