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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5日租的门市房,租期是一年,然后2020年交取暖费的时候我没交,也没办理报停,提前两个月跟房东说的不租了,然后房东也没说去供热公司办理报停什么的,房租到期交房的时候产生了取暖费,房东不管,说让我们交,这个怎么解决?

吉林省-长春市 合同纠纷 2020-12-12 1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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