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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手续一个多月前就写了,领导现在用没招到人不让走,还说离职就不给工资,我离职手续正常走地,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怎样处理

江苏省-苏州市 劳动争议 2020-12-28 09:26:40
用户:137*****536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0-12-28 09:28:28

    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离职就可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张毅律师

    月帮助17人

    回复于2020-12-28 09:30:45

    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回复于2020-12-28 09:32:30

    只要提前30天告知离职,不需要公司批准,如果扣押公司可以劳动仲裁

  • 回复于2020-12-28 09:41:32

    你好,提前三十日书面辞职即可。对方拖欠工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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