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经朋友介绍交到了女朋友(葛),交往一年后我带我女朋友见了我父母和兄弟姐妹,当我提议什么时候可以去见她父母时,她以她还太年轻还早为借口,我当时也表示理解,在交往期间她的家人还给她介绍相亲对象,她当时也和我说了,我让她自己处理,她以家人不知道她现在有男朋友安慰我,2020年3月中旬她父亲摔伤无法工作,她母亲也因为疫情工资降低,她和我诉苦,我当时认为作为男朋友应当帮一把,所以从2020年3月开始每个月补贴我女朋友生活费1000~4000元,补贴到2020年12月底,2020年12月28号我再一次提议是否可以见她父母或让她父母知道我的存在时,她以她父母不赞成她过早恋爱为借口拒绝我。这算诈骗吗
浙江省-金华市
经济金融
2020-12-31 10: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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