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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媳妇于2020年7月份因两项指标不达标丽人宝岛医院给做了无痛人流手术手术时我儿子全程陪同他们只要媳妇签了麻醉同意书,没有签手术同意书。在做手术前检查结果过了一个星期,是在市妇幼做的。丽人医院也没有做术前检查。流产回家后三天开始高烧不退,后经地区医院治疗二十天死亡!因为我媳妇有内风湿(红斑狼疮〉。请问律师医院应该承担多大责任!

湖南省-常德市 医疗纠纷 2021-01-05 22:12:38
用户:155*****080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1-01-05 22:14:09

    可以封存病历,委托我们律师起诉维权

  • 回复于2021-01-05 22:30:23

    你好,保留好病历资料,向鉴定机构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

  • 回复于2021-01-05 23:22:16

    建议委托律师去申请死因鉴定及过错参与度鉴定,然后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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