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东郭苇场工人,和苇场签定了(苇田水域承包合同)从事鱼虾蟹养殖。2017年苇场改制,将苇田租赁给诚通公司,承包合同有效。去年养殖水域内先后发生5次输油管线漏油事故,(五个漏点)大量的石油和有毒污水多次污染了养殖水域,导致30万尾大草虾绝收,投放的480多斤蟹苗,成活率不足二成,小杂鱼和青虾等也几近灭绝,直接经济损失十一万多元。为此多次找诚通公司要求补偿,但是公司不按实际损失补偿,荒唐地按照漏点补偿,即每个漏点补偿3000元,与本人的实际损失相差甚远。根据(合同)油田给苇田水域造成污染,由甲方协调解决。但苇场领导说能见到的公司领导都说没有权力解决,我该怎么办?
辽宁省-盘锦市
公司法律
2021-01-08 1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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