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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9.1晚上 做老板车出去吃饭发生了车祸 ,导致我的小腿骨折,期间老板什么都不管,人也一直没出面,现在我可以用拐杖走路了,我就问老板怎么赔偿我,我的工作工资是一百五一天,老板说我们都是自愿出去吃饭的,他只赔偿三千一个月,赔偿六个月。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赔偿是不是太少了?

浙江省-金华市 交通事故 2021-01-10 09:22:04
用户:176*****864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1-01-10 09:31:57

    是的,你需要做一个伤残鉴定,看够不够级别有够了级别伤残的话一个级别可能大几万块钱还其他的。

  • 回复于2021-01-10 09:32:29

    是赔偿金少了点哦,光误工费就不够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3人

    回复于2021-01-10 09:36:46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你所有合理费用

  • 张志全律师

    月帮助8人

    回复于2021-01-10 11:27:32

    你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上项目需要详细计算,可以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具体可以点击右下角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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