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本人于2020年2月份加入某餐饮店至2020年12月辞退,该餐饮店在我工作期间并没有要求我签劳动合同,每月工资微信转账发放,法定节假日例如2020年的国庆中秋都在同一天,该餐饮店待遇方面只给两天的补假或两天的双倍工资,二者二选一,请问我能为自己维护到什么权益?

广东省-江门市 劳动争议 2021-01-13 21:58:15
用户:158*****498
律师回复(4)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73人

    回复于2021-01-13 22:01:09

    您好,您可以取证,保留相应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第一,给予你从2020年3月份。到2020年12月份的双倍工资。第二,要求对方给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两个月的工资。第三,给予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差额。希望帮到你。

  • 回复于2021-01-13 22:04:17

    您好!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回复于2021-01-13 22:06:41

    您好,您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回复于2021-01-13 22:25:25

    没签劳动合同有双倍工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双倍经济补偿金。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8*****498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