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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第十四条规定:“《试用期协议书》《专项培训协议书》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后又签订了《送培协议书》,上面规定“甲方出资安排乙方参加培训。若乙方在协议未满前离开公司,应退回由甲方出资培训的相关费用”。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要离职,公司要我赔偿培训费,我需要赔偿吗?

湖南省-郴州市 劳动争议 2021-01-14 16:02:36
用户:176*****664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1-01-14 16:25:51

    您好,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服务期有无约定?公司出资进行是专业技术培训吗?法律上对违约金做了规定,即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发生争议后企业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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