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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名环卫工人是司机工种是拖垃圾的,由于环卫所把清运垃圾收回不给公司做了,公司年底又没有招到标段,以前的标段换了新工司,之后公司也没有给我们说要我们,过了几天我们到了新公司里上班了,之后原公司找到我们以发放十三薪为由让我们签自动离职手续,不签不给发十三薪,员工有的签了,有的没有签,这样签的自动离职合法吗。如果没有签的能拿到公司的补偿金吗。还有我们的劳动合同已于20年7月到期了,后来再没有签直到新公司接收。如果和新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原公司还能给赔偿金吗?原公司一直没有跟我们协商,有的员工去原公司问,他们说公司没有辞退你们,可以回原公司上班,没有去问的员工就一直没有说法

江苏省-苏州市 合同纠纷 2021-01-20 12: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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