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已经在1月4号提出离职,并且在1月8号,到劳务派遣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并且出了离职证明,上面写的离职时间是1月8号因个人原因离职!但被派遣上班的公司按照要求需要在上30天的班才能走,所以辞职报告上显示申请离职时间2月4号。但在期间我找到新工作,后面还有十天左右的班不能去上,公司说按照旷工走,停发当月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新单位,需要离职证明入档,那么会显示被单位解除。我想请问下,这种合理吗?我明明自己有离职证明并且显示时间是1月8号离职的为什么还会显示单位解除和当月工资停发?我可以反驳并且维护下自己的利益吗?
河南省-洛阳市
合同纠纷
2021-01-22 19: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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