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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上说子女由男方抚养并生活,还可以起诉女方出抚养费吗

江西省-南昌市 婚姻家庭 2021-01-27 08:38:04
用户:135*****200
律师回复(6)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21人

    回复于2021-01-27 08:39:45

    如果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可以。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40人

    回复于2021-01-27 08:40:14

    可以的,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头像电话咨询,可更好、快速、全面解决你的问题。

  • 曹磊律师

    月帮助659人

    回复于2021-01-27 08:41:24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890人

    回复于2021-01-27 08:49:13

    您好!可以起诉的。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4人

    回复于2021-01-27 09:23:34

    你好!可以的。可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1-01-27 10:58:02

    您好,不直接抚养孩子的抚养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同时拥有孩子的弹探视权,孩子抚养费方面,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好的,可以起诉。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抚养费主要确定的方式是结合当地的生活和数额标准,同时结合双方的生活条件判定的; 对子女的抚养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可以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您还需要进一步的解答,可以咨询专业团队,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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