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因为疫情出口订单减少,厂子原有4个车间生产,放假三个车间在家待岗,我所在的车间放假,于2020年5月1日放假在家待岗,10月厂子问再开一个生产车间回来上班不,我说回去,工资待遇怎么样,说还是之前的一样,10月28日通知29日上班,因为车间维修没有定岗,第一个月来的还是原来的工资,到了第二个月定岗后还叫我当组长,(原车间职位),我因设备和之前不一样,对设备不熟悉没当,车间就把我调到别岗位,操作工,岗位工资减少750元,我找车间说调岗可以,工资太少不同意,车间说到哪就是哪里工资,同不同意都是这些,现在开资就是减薪后的工资,我现在这算不算调岗降薪?公司这样做违法吗?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河北省-秦皇岛市
劳动争议
2021-01-29 09: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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