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前段时间一次聚餐。 一共10多个人 我就认识其中2个人 我是被其中一个人叫去吃饭的。在吃饭的过程中 有一个我不认识从来也没见过的人 骑着摩托车去送一个人 送的人我也不认识。在回来的过程中骑摩托车的人撞到一个老太太。 老太太没什么事就是讹了他一些钱 然后过了几个月他把几个同学告了 打了官司 好像第一次也没打赢后来又把我也一起告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不认识他也不是我叫他出来吃饭的我也没劝他喝酒 我会受到法律责任吗
山东省-德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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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3 12: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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