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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 借款人: ,身份证号: 出借人: ,身份证号: 借款人于 年分两次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 ,还款日期为年月日,如到期未还清,原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签订本借条之日起视为借款人收到上述全部借款。 如果借款人没有在约定的时问内还款的,出借人有权就本借条项下的全部金额起诉要求借款人清偿,借款人需要承担出借人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担不限于出借人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特立此据! 借款人: 日期: 出借人: 日期: 用这个模板写借条法律认可吗?

山东省-济宁市 经济金融 2021-02-06 00:24:08
用户:153*****590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2-06 01:29:46

    建议补充一下借款人的身份证上的地址视为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另外关于收到借款的那个约定,实务中还是以借款转账到达借款人名下账户为准。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857人

    回复于2021-02-06 08:01:09

    借条和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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