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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服务期限是3年,因个人原因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发现当初和用人单位除了签订《劳动合同》还有一份《培训协议》,协议中有一条规定乙方在服务期间辞职或主动离职,或甲方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视为乙方违反服务期规定,乙方应按培训协议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培训费-(培训费除以服务期)*签约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不足半年的按半年技。 然而协议里并没有说明培训费是多少钱,我的问题是,甲方如果狮子大开口,怎么办?

江苏省-无锡市 劳动争议 2021-02-23 10:20:26
用户:159*****571
律师回复(2)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64人

    回复于2021-02-23 10:22:04

    你好,对方如果要扣这部分违约金的话,必须要举证证明他的培训费用是多少,必须要有发票,要有证据的。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5人

    回复于2021-02-23 10:34:07

    你好,你是否参加培训,如果没有参加就不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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