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5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认定书我主责对方次责,我占7,对方3。我方有人员受伤。我方只有交强险,对方车险是交强险加三者。对方已经在4S定损了并签字,维修报价13万左右。对方车是二手宝马,二手车交易发票是10万,维修费用已经远超车价。对方保全了我的车辆,双方现进行协商中。经过反复协调,对方要求让我10万回购他的车,4S店检修费用我拿,才会撤销我的车辆保全。假设走司法程序,胜诉几率有多大?败诉的话我需要承担什么费用?出事故时,对方没有进行减速,在诉讼时可以申请对事故认定份额上进行调整吗?
山东省-菏泽市
交通事故
2021-02-23 20: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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