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家私营餐饮店做收银员,工作了两个月,老板对我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第二天我就不去上班了,现在有18天的工资没有结算给我,现在对我的解释是我说不来就不来的原因,不给予发工资,这样做对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劳动争议 2021-02-27 15:35:43
用户:181*****771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1-02-27 15:37:15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工资和解约补偿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05人

    回复于2021-02-27 15:38:25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可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咨询了解。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40人

    回复于2021-02-27 21:51:47

    去当地的劳动局投诉举报。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1*****77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