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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我旅游公司因疫情在最近12个月开工资每个月给员工开894.25元,公司于2021年3月3日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按照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赔偿,既1810元×80%×12个月+3000奖金=20376元。20376÷12个月=1698元,我在职3年所以补偿4个月。1698×4等于6792元?这样合理吗?对吗

辽宁省-大连市 劳动争议 2021-03-03 11:42:30
用户:158*****331
律师回复(2)
  • 谭军律师

    月帮助9人

    回复于2021-03-03 11:44:07

    你好,这种肯定是不合理的,应该按照你的正常工资来计算的,不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用户追问2021-03-03 11:48:37
    感谢回复,那我应该如何处理?我的正常工资2018年4月入职,当时合同工资是1800元,我们的基本工资合同里是比较低的。但是在2019年的10月份之后没有更改合同,单位私下张工资实际发放基本工资2400元。但是从2020年2月1日起就开始发放每个月894.25元。
    律师回复2021-03-03 12:12:23
    那么你可以要求按照2400元每月的标准计算,协商不成的话,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23人

    回复于2021-03-03 11:54:03

    在职三年补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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