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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于20201年1月5日,在古蔺县人民医院住院(生小孩),孩子出生了,医院也做体检,听力了,OK没有问题,1月8日,出院,在2月26日去泸州医科大学做儿保时,检查出,孩子患有先天性腭裂,医生说,要等到孩子8到12个月做手术,请问一下,古蔺县人民医院有责任吗?我该怎么维权,谢谢

四川省-泸州市 医疗纠纷 2021-03-08 14:05:53
用户:186*****409
律师回复(1)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85人

    回复于2021-03-08 14:10:02

    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的话,可以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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