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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1月19号从原公司辞职,辞职信上写的日期也是11月19号,然后公司要求我自己去把社保停了才给工资 ,我于11月24号左右去办理停保,可能因操作不当以至于没有停保成功,原公司于上周发现后告知我,在他们处理之后医保部分的钱无法退回,现在跟我说要我赔付这部分钱,不赔付则要让我收律师函,我是否应该赔付这部分钱?

云南省-普洱市 其他 2021-03-08 14:10:28
用户:173*****825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1-03-08 14:43:28

    办理停保这些手续应该是公司来办理的。如果说确实是公司多为你支付了,可以在工资里面扣减的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85人

    回复于2021-03-08 14:49:05

    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回复于2021-03-08 14:52:54

    你好,医保的钱应当由你自己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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