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1日早7点我在呼伦万丽城附近与一骑电动车的发生碰撞,我全责,我商业险三者一百万,经区医院和市医院门诊检查,对方左手轻微骨折,右眼视网膜脱离。由于本地医院对右眼视网膜脱离不能治疗建议转院,伤者自行建议齐齐哈尔五官科医院治疗,我于13日早交给伤者现金10000元作为医疗费,但是伤者以钱不够为由拒绝治疗,平安保险也以伤者右眼曾经做过人工晶体白内障手术,这次视网膜脱离未必是这次事故造成为由拒绝执行交警队下达的交强险垫付通知,直到现在伤者也为外出就诊,由此产生的后果我是否是否承担责任?对于保险公司拒不执行交强险要求他所承担的责任我该如何维权?我为伤者垫付的10000元现金如何讨回?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交通事故
2021-03-24 12: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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