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亲戚卖房子,在房地产中介签了合同(当时房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买方没到现场,让中介公司代签的,卖方本人到场,签合同后买方通过银行转账分两次7.2万(首付款含定金10000元),双方合同写明房产证下来后,先去银行面签、办理银行资金兼管,进而申请贷款。可是房产证下来以后,中介方通知卖方先去过户,然后拿房产做抵押去银行申请贷款付尾款,我亲戚(即卖方)不同意这样操作,怕上当受骗,房产过户给买方后,买方不去银行抵押贷款或者拒绝付房子售价的尾款。双方相持不下,大概1个多月后,中介方与买方联合出具单方终止合同,并让卖方赔违约金,卖方不予理睬。现在买方将此事上告来宾市兴宾区法院,要求买方退回她之前支付的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合同纠纷
2021-03-30 10: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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