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
判令请求被告退还原告租房押金 共计: 1500元
判令请求被告赔付原告违约金 共计: 9000元
判令请求被告赔偿原告装饰、装修损失费 共计:20000元
4.判令请求被告承担诉讼费,
事实理由:本人于2019年10月份和房东签署了为期两年的门面租赁合同,2021年3月份25号收到镇政府发的一张违规建筑通知书,要求拆除,这才知承租的门面违规建筑,随后就向房东说明违规建筑通知书的情况,因为房东知情违建未告知本人,不仅违建,还把平方数一起加入合同,房东故意隐瞒房屋合法性导致我的经济损失,造成无法继续经营,现房东应承担起责任,退回租房押金,赔偿拆除后的一切损失
广东省-汕尾市
合同纠纷
2021-04-01 09: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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