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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涉外婚姻,我们在中国和荷兰都登记结婚了,去年在荷兰判决离婚。男方在荷兰不愿意回来。我是否可以自己在中国去法院申请国外判决生效。然后在中国恢复单身?荷兰有判决书。是否公证认证以后去法庭然后在中国领取离婚证书?(不需要律师我可以自己去申请吗?)因为我们没有金钱糾紛也没有孩子抚养,双方自愿。并且已经在荷兰离婚,所以不想起诉离婚。想通过申请承认可以吗!也可以离婚吗!
贵州省-安顺市
婚姻家庭
2021-04-05 21:17:46
用户:153*****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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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洪慧慧
律师
回复于2021-10-27 11:09:36
向国内中级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离婚判决。
咨询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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