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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业主签立人防车位租赁合同,租赁年限为3年,租赁期满后协议自动续期,乙方可无偿使用该车位至车位对应土地使用权期满之日,该车位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84年。请问合同是有效合法吗

江西省-宜春市 合同纠纷 2021-04-06 20:19:10
用户:155*****730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1-04-07 08:41:32

    你好,一般人防车位租赁期限最长20年,超过部分无效。 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20年到期开发商需要和人防办续签合同,然后才有权转租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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