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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3800元。 2.判令被告承担法院的诉讼费。 3.如被告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事发详情经过 本人(原告)在2020年12月24日太原市就读期间结识被告,之后被告以一同旅行垫付被告所买物品及直接借款(事后了解到这完全是被告编造,目的蓄意向他人骗取钱财)为借口向原告借款共计六次,共计金额壹万叁仟捌佰元整,

山西省-太原市 债权债务 2021-04-21 19: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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