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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六年前在内蒙古通辽市给一个叫王松的人干了点活,当时完活的时候就给拿了三百块钱,其余的钱已经六年没给我了,我有他写的欠条,我想问问我这个应该怎么办

辽宁省-铁岭市 劳动争议 2021-04-22 09:58:46
用户:133*****321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1-04-22 10:04:11

    已经写了欠条是可以直接起诉的,但已经过去六年,考虑诉讼时效问题,建议您找对方重新打一份欠条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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