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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和机动车相撞,交警判定我电动车全责,我电动车有保险,我的保险员和对方机动车车主联系,对方车主修车,不给我们保险发票,我们保险报销不了,对方车主走的自己车保险说是什么代位赔偿!!!然后他们保险把我给告了,告诉我修车7373元,让我赔付……我给我们保险打电话,我的保险说对方车主不给发票报销不了,现在就是对方车主的保险给我告了,让我赔偿7373元修车费。我怎么办?我的保险说开庭派人和我一起去。
辽宁省-阜新市
交通事故
2021-04-24 17:32:29
用户:13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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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杨应璋
律师
回复于2021-04-24 17:37:23
等开庭的时候对方主张7373元有发票,到时候将那个7373拿给你的保险就行了
咨询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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