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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劳动合同续签,现在签的劳动主体变更名称,该名称是原主体的分支机构,不在同一个注册地点,并且注册地点是另外跨省的工作地点,但劳动合同续签的工作地点还是和原来一样,只是劳动主体名称改变了,请问如果同意续签的话,这种劳动主体名称的改变对于本人的合法权益有影响?如果不同意续签,结果会是怎么样?谢谢!

广东省-珠海市 其他 2021-05-09 18:06:07
用户:158*****968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5-09 18:08:42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变更合同主体意味着您与分支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用户追问2021-05-09 18:12:36
    和原来的劳动主体一点关系都没有吗?可以理解为重新签新的合同,是吗?
    律师回复2021-05-09 18:14:13
    可以这么理解,您要受新劳动合同的约束
    用户追问2021-05-09 18:27:13
    如果本人在原劳动主体工作满十年了,可以不用签劳动合同,当作自动续签吗?这样就不受劳动主体变更的影响,可以这么做吗?谢谢!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回复于2021-05-09 18:23:11

    续签主要影响的是工龄的计算,假如新单位想辞退你,如果续签的合同里没有体现经过协商承袭原单位工作年限的话,那么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补偿金就赔偿的少,另外也影响年休假等等,不同意续签的话,有可能单位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续签,建议把工作年限以及更换单位这些事项加进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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