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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走机动车道撞上了在辅路上直行的电动三轮车佐侧后面,交警第一次责任认定三轮负主要责任,经三车复议成对等责任,三轮在复议就不能复议了,交警把三轮车鉴定成机动车,骑自行车的把三轮车起诉法院了,责任应该是自行车负确让三轮车负这个合理吗?

河北省-邢台市 其他 2021-05-10 19:52:35
用户:137*****995
律师回复(2)
  • 孙春艳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1-05-10 19:56:46

    合理的,如果属于机动车,那么三轮车就应当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先行承担,没有缴纳交强险,由三轮车的车主承担,交强险目前理赔限额是20万,其中18000元的医药费,18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2000元的财产损失,合计20万元,超过20万元以外的部分,再按事故责任比例划分,各承担50%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737人

    回复于2021-05-10 20:14:55

    责任如果已经复议完了,就按照责任划分来确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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