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4月11日在广西研博教育机构报名付款成人自考,学费5980元。招生老师存在欺骗行为,当时说只有11日报名才有考试时两次加分的政策,并且加分政策只有通过他们机构报名才有。可是加分政策是广西助学网络平台自带的两次加分政策,并不是教育机构给予的,加分政策也不是必须11号报名才有。合同里要求学员在报名之日起7日内至少一次持续观看他们提供的在线培训课程30分钟以上后,有权以甲方提供的课程存在严重问题要求退费。但是他们并没有在7日内提供任何课程给我。我11日缴费,20日才开通课程,并没有给予我7日之内做选择可以要求退款的权利。现在他们要扣除我交的5980元25%的注册费以及1200的手续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合同纠纷
2021-05-10 21: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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