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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21年1月,右手腕疼痛,到当地医院治疗。当时太夫确诊为肌肉拉伸,治疗5天后疼痛未消除,大夫为缓解疼痛,在未告知封闭针会有后遗症的情况下,给我妻子打了一针封闭针。导致目前右手腕肌肉萎缩,存在肌无力的可能。 如果当时大夫提前有后遗症的情况下,我们是不感会打封闭针的。请问律师,我们现在应该怎样维护自身的权益。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医疗纠纷 2021-05-11 22:26:10
用户:151*****605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1-05-11 23:52:54

    你好,这种情况下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建议把病历资料带给董医疗的专业医疗纠纷律师来看一看。可以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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