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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9年九月份认识的男朋友,2021年一月份过彩礼16万,然后准备结婚花了三万,因为疫情就没结上婚!今年二月份领的结婚证!婚礼也还没有办!我们一直都是在一起同居的!现在我对象因为一些事情和我家人闹的不太愉快!而且他的脾气越来越大,感觉不合适,如果我俩现在去离婚的话,彩礼需要还给他家吗?如果还的话需要还多少呢?

山东省-青岛市 婚姻家庭 2021-05-14 16:33:15
用户:151*****337
律师回复(2)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69人

    回复于2021-05-14 16:34:26

    你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已经领结婚证并同居的一般不需返还彩礼。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1-05-14 16:35:25

    你好,民法典规定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2、办理过结婚登记,但没有住在一起的。3、婚前索要巨额彩礼,并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以上3种情况才需要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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