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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2号下雨,本人骑行电动车在河边小路发生事故本,由于路中间有电线杆没有任何标记,河边也没有任何保护设施导致电动车和电线杆相撞本人受伤电动车也掉进河里了,请问这个可以找当地的有关部门予以补偿吗

湖北省-咸宁市 交通事故 2021-05-23 13:45:19
用户:180*****476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5-23 14:25:36

    下雨等危险地段,行为人应谨慎行事,不得随意骑行,否则会被认定自甘风险而无法获得赔偿。但是因为路段管理不善,未做安全标识,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可以协商赔偿。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21人

    回复于2021-05-23 14:29:54

    你好,可以找安装电线杆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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