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七月份,我父亲不懂法律知识便听信一个亲戚(原承租人)的蒙骗交了十万定金作商铺转让的定金,于2020年八月份交了20万给原承租人,口头商定的转让费共计30万,并不知道商铺的房屋租赁合同上注明,如果转让或转租,需得原承租人书面征得房东的同意,由房东和下一个承租人重新签订房租合同,但是由于这商铺属于国家单位,是房东出钱租来租给这些商户的,期限只有三年,三年后便要退还给单位,但是这些情况原承租人并没有给我们说明,并且没有和我们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也没有对外宣称商铺已经转让给我们,现如今房屋合同仍旧是原承租人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让他退还转让费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合同纠纷
2021-07-02 16: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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