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8年10月23号在4S店购买一辆吉利博瑞汽车,车身价199800元,首付81000,贷款本金137000分期36期,每月需还款4136.92元,因个人问题2020年疫情期间导致逾期到2021年四月,逾期18个月,于2021年4月协商已结清逾期部分,剩下现每月按期还款,每月还款4136.92,于2021年7月8号对方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车拖走,现要1万元拖车费,还算之前逾期部分违约金,现要我全部结清付违约金和1万元拖车费才给拖车,请问如何才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广东省-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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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3 16: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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