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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事情发生的时间是7月18日上午9时,地点在固原市彭阳县王洼镇,起因是两家的农田之间有一条路,在多年前被两家之间的另外一家不明事理的人当成农田中了,现在第三家人需要走这条路,结果把路当成农田种了的人非说路在另外一家人的农田里,村上的人和司法的人来处理的结果是两家人的农田里各出一半路,结果是两家都不同意,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其他 2021-07-21 22:30:47
用户:180*****023
律师回复(1)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21人

    回复于2021-07-22 06:24:57

    您好!走法律程序的话,就是起诉。得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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