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认为借款人和放款人一开始就恶意串通和伙欺诈担保人。(1)借款人和放款人协商好找担保人,并不告诉担保人借款的真实用途,这次风险更大。(2)让担保人还全款,担保人从借款后就多次吹借款人还款,己还大部分,有一部分是还现金,一部分是转帐给的(有转帐单证明),借款人说还的款,都是还借的这个款(有借款人的录音)(3)放款人后来让借款人又签一协议,凡还款都是还没有担保人,有担保人的都没还。这不成担保人吹还款,放款人获利吗?这不是欺诈担保人吗?(4)从后来协议可知,明知借款还不上还一次一次借,还找担保人,这是挠乱金融市场,是欺诈?
我再怎么做啊!
山东省-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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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6 17: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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