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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成年)电动车和对方(未成年)自行车相摩擦,交警判我方全责,事故当天医院让对方观察5天,住院21天后出院,但是对方每天只在医院治疗了两个小时,并没有全天24小时住院,现在最后赔偿要求我方支付2600的护理费,这样合理吗?交通费算每天20元这样算合理吗?

四川省-雅安市 交通事故 2021-07-27 22:04:06
用户:132*****844
律师回复(2)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199人

    回复于2021-07-27 22:06:07

    你好,不合理,协商不成,可让对方起诉解决

    用户追问2021-07-27 22:08:39
    那我方是否需要支付护理费吗?对方并没有24小时住院,并且有自理能力
    律师回复2021-07-27 22:09:39
    根据你的描述,不需要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李天利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1-07-27 22:12:01

    以实际住院天数为准相对合理

    用户追问2021-07-27 22:14:02
    对方并未24小时住院,每天只在医院接受治疗2,3小时,并且有自理能力,这样还需要赔付护理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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