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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7月2日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给我一份,问过人事,说是没盖公章。劳动合同上写的是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一周不超过40小时,但其实我们公司是一周6天上班,这个月改成一周休5天。我公司必须要等工作满6个月才缴纳社保。请问有可以维权的地方吗?

广东省-佛山市 劳动争议 2021-07-28 08:59:01
用户:187*****880
律师回复(4)
  • 郭泰志律师

    月帮助49人

    回复于2021-07-28 09:05:08

    第一,单位签合同目的是为了避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第二,单位支付加班费,你可以收集加班记录。第三,社保入职当月就应该缴纳,你可以去人社局社保办投诉。我的回答你还满意,请给5星好评。谢谢。

  • 陈鸿雁律师

    月帮助11人

    回复于2021-07-28 09:05:46

    周六加班应该给加班费,社保可以要求补交,其他疑问选我一对一或电话咨询

  • 回复于2021-07-28 09:09:32

    你好,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而不应当设计条件限制,你可以要求公司缴纳社保,协商不成,可以去社保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以此为由提交被迫离职,再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对于劳动合同的问题,应当一式两份,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给付劳动合同。

  • 回复于2021-07-28 09:54:08

    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而不是满六个月。劳动合同也应当给劳动者一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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