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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2009年在公证处立遗嘱,遗嘱全部内容包括:(过世后把所有的个人房屋产权全部给长子继承,长子在办理房子继承手续前,必须给次子五万作为遗嘱的生效条件。)长子至公证后至老人去世前,没有出钱出力,没有照顾老人。老人由保姆和外孙住家照顾。保姆费用全部是用老人退休金支付。房子是当年2009年动迁款18万购买。目前房子市价70万。问题:1、由于房子升值,次子可以争取一部分房子增值部分作为补偿么,赢的把握多大。问题2、外孙可以跟长子要补偿么,(遗嘱上没有提及外孙,但外孙住家照顾老人)问题3、公证处要求次子签字使遗嘱生效,但次子拒绝签字。现在长子起诉次子,次子是否可以联合外孙一起反诉来争取多得一些钱,

辽宁省-大连市 其他 2021-08-26 13:51:10
用户:138*****683
律师回复(4)
  • 隋百灵律师

    月帮助37人

    回复于2021-08-26 13:54:22

    你好,长子起诉次子什么呢?遗嘱给长子,次子不太能要到补偿。你之前问过一次,我也回复了,我也是大连的,可以点我头像电话咨询。

  • 回复于2021-08-26 13:55:04

    这个很难,建议具体咨询。可以争取,主张遗嘱无效。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261人

    回复于2021-08-26 14:02:43

    老人之后还立过遗憾吗?

  • 回复于2021-08-26 14:02:58

    您好,1、既然遗嘱把房子给了长子,那么次子就无权要求房子增值部分。2、外孙无权要求长子给补偿。3、这个问题不明白,遗嘱生效不需要次子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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