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2009年在公证处立遗嘱,遗嘱全部内容包括:(过世后把所有的个人房屋产权全部给长子继承,长子在办理房子继承手续前,必须给次子五万作为遗嘱的生效条件。)长子至公证后至老人去世前,没有出钱出力,没有照顾老人。老人由保姆和外孙住家照顾。保姆费用全部是用老人退休金支付。房子是当年2009年动迁款18万购买。目前房子市价70万。问题:1、由于房子升值,次子可以争取一部分房子增值部分作为补偿么,赢的把握多大。问题2、外孙可以跟长子要补偿么,(遗嘱上没有提及外孙,但外孙住家照顾老人)问题3、公证处要求次子签字使遗嘱生效,但次子拒绝签字。现在长子起诉次子,次子是否可以联合外孙一起反诉来争取多得一些钱,
辽宁省-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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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6 13: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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