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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买家付了30万定金,合同约定8月底再付50万,剩余部分等10月过户完成付。现在8月扬州由于疫情,全民都在家出不了门,银行也不营业,买家提出先转25万,还有25万是存折,等银行开门就转给卖家,卖家不同意,意思如果8月买家不付50万就算买家违约,这种情况如果打官司买家能赢吗,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吗

江苏省-扬州市 其他 2021-08-27 12:39:10
用户:180*****778
律师回复(2)
  • 缪春艳律师

    月帮助72人

    回复于2021-08-27 12:44:05

    如果因为疫情银行无法营业,属于不可抗力,可认定为买家不违约

    用户追问2021-08-27 12:45:29
    那是算合同作废吗,卖家只要退还定金就可以?
    律师回复2021-08-27 12:48:41
    属于不可抗力的违约,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不想再继续履行合同,可要求卖家退还定金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李莎律师

    月帮助36人

    回复于2021-08-27 12:45:13

    这种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认定为买家违约。但是,如果你确定自己存折上有25万,而且这个房子肯定要买,可以先和别人借钱把50万付了,免得卖家后期不配合过户。如果确定要买房子,没有必要打官司,尽快想办法解决。

    用户追问2021-08-27 13:03:00
    如果买家想继续履行合同,卖家不想履行了,会怎么判呢
    律师回复2021-08-27 13:09:26
    要求退定金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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