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8月13号开始入职,合同写的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做六休一,但是实际上每天都要加班,一天最长工作时间达12小时,且无加班费,请问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吗?

河南省-郑州市 劳动争议 2021-08-29 23:08:00
用户:135*****502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1-08-29 23:10:20

    您好。对方是违法劳动法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 回复于2021-08-29 23:10:54

    这种情况下,可能构成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737人

    回复于2021-08-30 08:48:46

    这个侵犯的员工的劳动权益,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5*****502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