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我骑电动车带着朋友,她坐在后面。经过一个石墩的时候,她的膝盖碰到了石墩,当然有点淤血,有疼痛。我当时说要带她去医院看看,她说不用去。后来过几天她说还没好,我说正好我去买药,给你带瓶云南白药吧。她说因为来月经了,不想用。后来这件事我就没在意了。现在已经快到9月了,她昨天跟我说她腿还是肿,上下楼梯还是疼,让我带她去医院拍片检查。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特别是这么长时间了,还需要我负责吗?如果她要有大问题,我要承担医药费吗?
江苏省-镇江市
交通事故
2021-08-31 11: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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