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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份签订了实习期合同,为3个月,但我2个月后提前入职,未签劳动合同,今年7月份到现在9月1号公司已经声明因为公司业务不好,不发放工资,但8月份的社保已经缴纳,未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的话,可以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吗?

山东省-青岛市 劳动争议 2021-09-01 15:30:47
用户:159*****747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9-01 15:36:21

    你好,你的情况可以的。

  • 高黎律师

    月帮助20人

    回复于2021-09-01 15:38:35

    可以要求公司加发工资报酬25%作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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