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从私人手里用房产抵押借款16万元,今年是第三年,双方一起去公证处用房产做的公证,收我一分五的利息,每个月要还本金加利息6880元,贷款第一年前三个月还了本金加利息,后两个月只还了2400元的利息,本金未还,五个月后就没有按月还款,因为经历困难,但在公证处做的公证是三年期限,今年是第三年,所以我找到他们想提前还款,他们跟我未按每月还款,属于违约,现在一次性还款需要我按两分的利息偿还,本来借了16万,可实际到账才15万,而且又还了三期本加息,两个月利息,现在让我一次性偿还239468元,我无力偿还这么多,所以只能咨询律师帮忙,而且公证处办理的人姓名,和给我转账的不是同一个人
安徽省-蚌埠市
债权债务
2021-09-03 09:56:13
用户:183*****771